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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法院召开 “参与社会治理、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联席会议
来源:沈若愚 记者 江新年 阅读量:10000 2023-06-29 10:39:38

近日,砀山法院召开“参与社会治理、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副院长陈海波主持会议,立案庭、审管办、民事审判庭、基层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庭对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就如何具有打造地方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意义。它是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软实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体现。二是厚植“无讼”理念,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综合治理的庞大格局。汇聚多方合力,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前端进行化解,凸显“前哨”作用。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实现前端预防和判后回访的有机结合。法官进村入户上门送法,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释法明理、判后回访等工作,切实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小”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沈若愚 记者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