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陵县印发《医疗保障基金“1+2+N”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医保主管、部门联动、属地履职、社会参与的“1+2+N”立体化网格监管体系建设,深化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和自我约束,加大了社会化监督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2023年底初步建成由行政监管、医药机构自我监管、社会化监管和部门联动构成的医保基金“1+2+N”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基金监管从条线向网格的转变,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医药卫生行业自律,助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1”是指行政监管网格。县医保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总网格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网格长,各镇分管负责人、监管分中心和医保分中心负责人任片区网格长,两中心相关业务股室和各镇医保所负责人任网格员。
“2”是指医药机构自我监管网格和社会化监管网格。医药机构自我监管网格由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医保管理人员、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医保医生和医保护士组成;社会化监管网格主要由各镇医保检查员、监督员和全科网格员组成。
“N”指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和县卫健委、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等部门。
南陵县医药机构自我监管网格,负责本单位使用医保基金的政策传达、业务培训、日常监管、自查自纠、台账建立和整改落实等工作;社会化监督网格负责汇总、上报本片区的意见建议、线索收集、情况反馈等,各部门按联席会议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真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医保基金监管格局。(陈文俊 记者 黄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