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截至2022年底,全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已经实现全覆盖。仅在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就对90个社区矫正机构、790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门巡回检察57次,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662件。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责,探索出常规巡回检察和专门巡回检察两种方式。从2019年起,我省检察机关就开始探索实践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宣城市检察院在对2021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进行“回头看”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管理等监督重点,开展了两次专门巡回检察,持续跟进监督,促进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全省检察机关将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作为重点,把对涉企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与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结合起来,不仅提升了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而且促进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芜湖市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开展常规巡回检察中,通过设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台账、走访谈话等方式,动态掌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需求,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监督,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所办理的案件中,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社区矫正对象倪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精品案例、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
除巡回检察外,我省检察机关还以专项检察来强化涉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2022年7月,安庆市检察院在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专项检察中,运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监督,通过查询社区矫正对象住宿记录、交通出行记录等大数据信息,核查发现51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监管期间未请假私自外出从而脱离监管。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问题,安庆市检察院向该市司法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正当经营活动的规范开展。
为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省检察院还指导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涉企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建设。例如,宣城、滁州等地检察机关与上海、浙江、江苏等周边省份的接边地区,建立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快速便捷办理机制、跨省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同步协管机制等。这些机制的建立,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既有章可循又十分便利。(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