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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职称为幌诈骗32人获刑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7-06 15:11:07

以企图走职称评定捷径者为诈骗对象,以无需提供论文、无需参加答辩、办不下来全额退款等幌子,共骗取32名被害人共计216540元。经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6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月2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净网2023”专项行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日前评出“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义安区检察院办理的该案成功入选。

王某某是铜陵一家建筑公司的业务骨干,2021年,想要评高级职称的王某某在网上进行了相关搜索。不久,王某某便接到自称北京某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该业务员称有内部渠道,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代办高级职称,无需论文,无需答辩,但需先缴纳40%的费用,办不下来全额退款。在王某某缴纳了8000元定金后,对方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最后干脆将王某某的联系方式拉黑。职称没评成还损失了一笔钱财,王某某遂向警方报案。

铜陵公安经侦查发现,这是一起以“代办职称”实施的诈骗案件。经查,2020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在西安成立公司,以北京某公司的名义在网络上投放广告,并宣称可以代办工程师等专业的职称。只要客户浏览该公司发布的广告,便会留下手机号码,后广告公司便将这些号码推送给张某某的公司。张某某雇用赵某某、杨某某等人作为业务员,通过打电话与客户联系,使用“无需提供论文”“无需参加答辩”“办不下来全额退款”等固定话术实施诈骗。经查,该诈骗团伙骗取32名被害人共计216540元。

2021年11月25日,该案移送至义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准确区分诈骗集团中犯罪分子的分工作用,实现分层、分类打击:对于犯罪集团中的组织者、骨干分子依法从严处理,如对张某某提出了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对于参与时间较短、情节较轻、获利不多的较低层次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依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名自愿认罪认罚。在追赃挽损方面,义安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积极与被告人张某某家属进行沟通,张某某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216540元。

2021年12月,义安区检察院以张某某等6人涉嫌诈骗罪,向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8月,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后张某某上诉,2022年12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讯员 朱莉莉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