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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能动履职 惩治毒品犯罪
省检察院通报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7-12 14:30:30

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严厉打击和整治涉毒违法犯罪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7月7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等。

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上升

据通报,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毒品犯罪案件348件499人,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453件2162人。从受理审查起诉的罪名分布情况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81件1177人,人数占毒品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4.4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82件593人,人数占27.43%;容留他人吸毒罪194件221人,人数占10.22%。其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该类案件多发生在农村地区,涉案人员多为70岁及以上老年人,因听信民间偏方,认为罂粟壳具有保健功效,从而在房前屋后零星种植以供食用。

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就毒品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33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0件44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2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6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6件,已纠正136件。就毒品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2件,改判5件,发回重审2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件,已纠正23件。

年轻化网络化成为新特点

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不断涌现,受众年轻化趋势明显。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新型毒品犯罪197件,其中涉γ-羟基丁酸案件28件,涉合成大麻素案件87件。因含γ-羟基丁酸的“PAPAYA”饮料、上头电子烟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极具迷惑性、隐蔽性,青少年人群往往因追求心理刺激沾染新型毒品,从而造成此类犯罪涉案人员年龄普遍较小,特别是合成大麻素类被整类列管后,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涉新型毒品多发频发。

网络化是当前毒品犯罪的又一新特点。随着通讯手段的快速发展,涉毒活动更加隐蔽,“网络+寄递”成为毒品犯罪主流,毒品交易流程呈现“人、毒、财”分离。伴随着物流快递新业态的不断涌现,犯罪分子除了大量采用寄递方式实现贩运毒品“人货分离”之外,还出现了利用“跑腿服务”等外卖配送服务平台中的“有偿代劳”功能完成毒品运送的情形,给毒品犯罪查处、证据审查、犯罪实施认定等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寄递违禁品案件124件287人,其中涉毒案件56件130人。

多方协作配合聚打击合力

为加强寄递安全监管,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了“七号检察建议”。自“七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召开调研座谈会39次,建立协作机制5个,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1次,“七号检察建议”送达率实现100%。在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过程中,共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并立案8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

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除犯罪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毒品犯罪外,能用尽用。2022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在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79件1161人。为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加大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提前介入重大毒品及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提升取证和补充侦查质量,减少瑕疵证据,避免非法证据。为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校园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就近年来学生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多发频发问题,与教育、关工委等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进一步提升青少年防毒识毒能力。(记者 袁中锋 实习生 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