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县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医疗纠纷化解“高招”,通过建立中立的第三方调处机构——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调委),搭建医患双方互相信任的平台,逐步缓解医患矛盾,快速、便捷、依法化解医疗纠纷,有效发挥了医疗纠纷的“减压阀”作用,也为如何抓好基层医疗纠纷化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实践经验。
2022年以来,县医调委调结医疗纠纷案件 43件,其中调解达成协议32件,依法终止11件,已调结的案件实际赔付金额达268.6万余元,实现了纠纷化解率、调成率、履行率、当事人满意率四个100%,取得了“群众满意、医院满意、政府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推进“体系化”机制建设,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推进“体系化”机制工作建设中,构建“四位一体”调处机制。整合司法、卫健、公安、信访等各方资源,将泾县医调委纳入大调解平台,依托大调解中心的平台资源和优势,提供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增强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和便利性,形成“咨询、调查、调解、理赔”四位一体的调处模式,实现群众医疗纠纷化解“只跑一地”。
完善“4+1”联动机制。明确在调处过程中,由县司法局指导医调委规范开展调解,组织法律专家提供复杂纠纷涉法事项合议意见;由县卫健委给予纠纷调解技术支持,组织医学专家提供疑难杂症合议意见;由县公安局处置医患纠纷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由县信访局分析研判医疗纠纷事项信访形势,为调处工作提供参考;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医疗纠纷中的赔偿事宜,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调解合力。
推进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鼓励支持县级、乡镇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约定院方投保的医务人员在保险期间,在保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方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首次向院方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院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相关险种承担理赔责任,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应对医疗风险能力。2021年至2022年,相关保险公司赔付78起合计439.09万元,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提升“专业化”调处水平,落实全方位管用举措
在提升“专业化”调处水平工作中,加大宣传源头预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示调解员信息、调解流程图上墙等方式,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信息报送机制,明确7个需要报送涉医纠纷情形,并明确规定报送时间和流程,形成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的“高清探头”。同时,专人专案分析研判。县医调委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一起医疗纠纷事项进行事前研判、事后分析,提出化解处置医疗纠纷的对策和纠纷预防建议,形成了注重“过程处置”、加大“事后管理”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避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主动“出诊”提升效能。组织开展医疗纠纷排查、医疗知识宣讲、困难群众帮扶活动,实现“深入一线走访、调处普法联动、主动延时服务”,改“坐堂”变“出诊”,及时摸排化解医疗纠纷。不断提高调解效率,90%以上案件在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到场调解,30个工作日内达成调解协议,所需时间仅为诉讼的1/7。如2022年9月,患者潘某某认为院方在手术过程中造成其身体损伤,要求给予经济赔偿。10月19日,县医调委接到调解申请并及时组织调解。在经专家论证和两次调解后,医患双方依法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复杂的医疗纠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得到快速、平和、圆满化解。奖励表彰激发活力。制定《泾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调解员成功调解简易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按照30元/件、100元/件分别进行补贴,达成书面协议的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再增加30元补贴。常态化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规范化”保障力度,提供多渠道有效支持
根据医疗机构覆盖区域情况,将全县划分为11个网格,在各乡镇、村(社区)分别设立镇级调委会、村级调委会,涵盖人民调解员830余名,形成了以县医调委为核心,乡镇调委会、司法所为基础,村(社区)调委会为延伸的三级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置调解联络处置科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级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加强队伍保障增力量。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职业准入、培训考核、名册备案等制度,及时将为人公道、品行良好,具有法律、医疗、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纳入医疗纠纷调解员队伍,通过老带新、“走出去、请进来”拓展培训平台,建立了一支由73名医学专家、12名法学专家、2名专职调解员组成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医疗纠纷调解专家队伍。
制度保障强成效。推行“一杯茶”抚平当事人情绪,“一把尺”量准法律尺度,“一颗心”真情交流情感的“三个一”调处方式。实施谈话、走访、取证、咨询的全面前期调查机制,执行“一结一访”制度,及时跟踪回访双方承诺事项,主动监督医患双方履行调解协议,巩固调解成果。如患者肖某某术后发现自己左大腿肿胀,认为系医院过错导致,并向县医调委申请调解。县医调委为明确医患双方责任,先后2次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充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调解过程中,医调委调解员耐心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情理并用、释法说理,先“背靠背”分别对医患双方进行说服、引导,再组织“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促使双方消除隔阂。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长达一年的纠纷圆满落下帷幕。事后回访,医患双方均正常履行协议,并对医调委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经费保障稳基础。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用于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补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运行、调委会建设等,每年度安排4.35万元专项经费,保障县医调委规范有序运行,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无后顾之忧。
下一步,泾县将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功经验,持续强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创新化解医疗纠纷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记者 陆慧敏 通讯员 吴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