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2023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
本报开设“榜样的力量”专栏,持续展播全省司法行政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展示全系统深化“一改两为”工作成效,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忠诚尽职、奋勇争先。
向阳而行 一路生花
人物名片:
陈鸽君,女,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合肥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处处长。
所获荣誉:
2018年,荣获合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2022年,被评为合肥司法行政十佳榜样人物;
2023年,被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总工会评为“合肥市最美职工”。
“工作不会一路繁花,而是充满荆棘与挑战,我常常会在夜深人静时为工作辗转反侧,也曾在如山的材料和事务中迷惘忧虑,但却从未后悔过自己的职业选择。”14年基层法治工作,因为信念如炬、初心如磐,陈鸽君做到了“办法总比困难多”。
调研下“真”功夫
陈鸽君所在的法治调研督察处负责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她看来,基层是法治政府建设中最为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只有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论证,才能动态掌握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状况,摸清短板不足和瓶颈障碍,才能出台适应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实践需求的政策制度。
▲陈鸽君在工作中。
为此,她以“脚尖”代替“指尖”,沉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历时两个月,吸纳了来自部门、县(区)、社会、专家等各方意见60余条。
以“真情怀”才能察实情、用“真本领”才能出实招。在此基础上,她起草了《法治合肥建设规划》及任务分工方案、《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多项重要文件,目前均已通过审议,对全市法治建设起到了统领性、指导性的重要作用。
督察“真”抓实干
“督察如果不瞄准问题、不长牙齿,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每次实地督察之前,陈鸽君都会聚焦督察要点,提前梳理被督察对象存在的问题,搜集典型负面案例和舆情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
▲陈鸽君(右一)在线解读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情况。
在一次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实地督察中,陈鸽君提前梳理分析了全市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情况,以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搜集被督察对象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典型未结投诉案件,确保督察有的放矢、解决真问题。
创建“真”材实料
2021年9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就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全省进行动员部署。这是合肥市以“复读生”身份第二次参与全国创建,陈鸽君的压力可想而知,但她毫不畏难,用瘦小的肩膀毅然决然地挑起重担。
一年多的创建过程,陈鸽君在繁杂的事务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效的执行力,从整理实地评估资料,到反复点对点督促网络检索问题整改,从线上线下齐上阵开展社会宣传,到十天内统筹落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展……104项创建指标,每一项都倾注了陈鸽君和创建专班同事们的大量精力和心血。从晨光熹微到暮色降临,她办公室的灯总是亮到很晚。这样的情景,真真实实地填满了陈鸽君的360多天。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11月3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正式印发《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合肥市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点点滴滴见初心
人物名片:
高永亮,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亳州市利辛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所获荣誉:
2017年,被省司法厅、公安厅、综治委评为“优秀警民联调员”;
2020年,被省司法厅、省妇联评为婚姻家庭纠纷“最美调解员”。
守初心,就要从一件件群众的“关键小事”做起;担使命,就是把百姓的烦心事、忧心事解决好。扎根司法行政工作11年,高永亮尽心竭力为人民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劳动之歌。
真诚解纷“必杀技”
“面对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他总能顺利化解。”在群众心中,高永亮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手。
“调解要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和,不过真诚才是‘必杀技’。”高永亮如是说。
▲高永亮开展普法活动。
在一起探视权纠纷中,当事人祝某某反映其丈夫去世后,公婆不让她见儿子女儿,生怕小孩被她带走,双方为此闹得很僵,一见面就吵,甚至演化成肢体冲突。高永亮上门走访了解情况,谁知上来就碰了钉子,老人放出狠话,“谁要是把小孩从身边弄走了,就和谁拼命。”
高永亮向村干部了解该户的基本情况,数十次到老人家里关心他们的生活,解释相关法律中有关探视权的规定,围绕孩子的健康成长,苦口婆心地进行开导,最终以一颗真诚的心,打动了老人,使其作出让步,让这起探视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真情帮扶“引路人”
“是他的真情帮教,让我们对生活重新有了期待。”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看来,高永亮是他们新生路上的“引路人”。
在开展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工作中,高永亮分析发现,他们除了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之外,沉不下心踏踏实实劳动,进而引发家庭矛盾,也是导致犯罪的因素之一。为此,他总结出“矫心理重感化、稳就业找出路、馈邻里讲奉献”三步矫正法,帮助特殊人群重新获得社会认可和他人的尊重。
▲高永亮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受群众咨询。
孙某某在邻居老人煤气中毒的危急关头,翻越墙头,锯开门锁,及时把老人抱出来,并用电动三轮车送至医院,使老人得到及时救治。当老人子女为他送去一面锦旗表示感谢时,孙某某却说:“这份褒奖应该送给高所长,是他的谆谆教导,让我作出这样的举动。”
真心撑起“关爱伞”
“对待弱势群体,他是真心救助。”见证了高永亮对受援群体倾注的心血,同事们这样称赞他。
法律援助是民心工程。高永亮坚持“以百姓心为心”,以“应援尽援”“应援便援”“应援优援”为目标,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创新援助模式,推动法律服务方式的转型升级。在他的努力下,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行动不便的群体开通法援绿色通道,提供 “上门服务”“接送服务”和“预约服务”。
栗某某,年岁已大,卧病在床,膝下有一儿子,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生活困难。高永亮得知情况后,和律师一起提供“上门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保障老人合法权益。李某,为失聪人员,遭遇交通事故引发侵权纠纷,向高永亮寻求帮助,高永亮安排工作人员车接车送、全程陪同。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
百姓身边最美调解员
人物名片:
张孝清,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芜湖市南陵县司法局烟墩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14年,荣获安徽省“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
2023年,被评定为首批安徽省一级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总是要奔走于千家万户、田间地头,解邻里的结,化心中的恨,守护一方安宁。张孝清就是这其中一员,当地百姓称他为矛盾纠纷的“消防员”,哪里有纠纷引燃的“火场”,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脚下有泥土 心中有群众
张孝清出生于农村,熟悉农村,对农村充满感情。自1999年加入司法行政队伍以来,先后在多个司法所历练,练就了一双“铁脚板”,用脚丈量每一片土地,用笔记录每一件纠纷,用心化解每一起矛盾。
▲张孝清(穿制服右二)与公安民警联合调处矛盾纠纷。
他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创新“访调诉”对接机制,设立“最美调解工作室”。该工作室深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维稳,每年化解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0余件,化解成功率高达99%以上。
他重视乡村调解体系的建设和调解人员能力的培养,建立调解骨干人才资源库,编写人民调解员培训教材,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着力把人民调解员培育成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力军。
只有不怕难 才能真解难
2021年3月7日,在上海打工的孙某某,因保护公司财物意外身亡。其家属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并追究侵权人袁某的法律责任。经过40多天协商无果,孙某某家属向家乡的司法所寻求帮助。
张孝清受理此案后,陪同孙某某家人来到上海。问题很棘手,可面对孙某某家人信任的眼光,再难也要解决。为全面了解案情,他积极与当地相关人员沟通和交流,有针对性地研究《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逐渐弥合了分歧。公司方愿意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孙某某家人数十万元的赔偿金额。
另一方面,考虑到侵权人袁某如若对孙某某家人补偿,并取得孙某某家人谅解,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参考这一情节。张孝清抓住袁某的这一心理,有理有节说情讲理,详细释明法律规定,依法帮助孙某某家人最大程度争取到合法利益。
赢得好口碑 擦亮金招牌
“人民调解的落脚点必须在效果上,调解邻里、婚姻等传统纠纷,以村居调解为主导,调解医疗事故、环保等专业性较强的新型纠纷,以行业性调解为主导。” 张孝清从实践出发,总结了一系列有关调解工作的心得体会,并将“来者都是客、调解不嫌烦”“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同理共情、情理法交融”“热水一杯暖人心、多问一句得实情”等理念,融入调解工作具体实践,形成了个人独具特色的调解经验。
▲张孝清(右一)收到居民赠送的锦旗。
2020年以来,张孝清先后调解矛盾纠纷127件,制作调解协议书109件。经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没有出现一件因当事人不满而反悔的情况,没有发生一例民转刑案件,从源头上化解了大量信访隐患,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收到的锦旗和感谢信不计其数,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减震器”“降压阀”的作用。
“陀螺所长”守护一方安宁
人物名片:
高玉明,女,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相南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23年,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司法所不大,却装着百姓的大小事。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援助、进行普法宣传、帮教特殊对象……司法所的职能不少,样样不能落下。平日里,高玉明像陀螺一样忙碌,只为守护一方安宁。
为摔伤老人争取赔偿
3月的一天,一名满面愁容的中年男子敲响了高玉明办公室的门,“高所长,有个事想请你给出个主意。”
▲高玉明送法进校园。
来者孟某,其母亲潘某,今年67岁。2022年9月,潘某外出买菜,途经小区门口一处凹凸不平的路面时摔伤膝盖,经检查为半月板损伤,需要手术治疗,前后花费6万余元。孟某认为,母亲摔伤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导致路面不平整有关,提出赔偿要求。而施工方认为,潘某系自己不注意摔倒。双方协商无果,孟某无奈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为了查明真相,高玉明实地走访调查取证,而后又开展了几轮“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最终在高玉明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潘某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
面对如“乱麻”般的矛盾纠纷,高玉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有效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为迷途少女点亮心灯
“所长,不过是闹着玩,她又没有怎么样,还差点把我送进监狱,至于吗?”初次见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宇(化名)手臂上的纹身,以及言语中流露出的桀骜不驯,引起了高玉明的特别关注。
高玉明对她进行入矫谈话,发现小宇还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对社区矫正也存在着排斥心理。“治病”必须追根溯源,为此,高玉明多次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小宇的家庭比较特殊,其父母都有身体疾病,主要跟随外婆生活。但其外婆管教严厉,动辄打骂,因此与小宇的关系紧张。祖孙没有什么情感交流,要么缄默不语,要么恶语相向。
▲高玉明向辖区居民普及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
为矫正小宇的思想和行为,高玉明主动帮小宇爸爸找到了一份工作,缓解他们家庭的经济压力。与此同时,还跟小宇的外婆进行了深入沟通,希望她能够改变以打骂为主的简单粗暴的教养方式,并联系心理咨询师做心理辅导。渐渐地,小宇对社区矫正的抵触情绪消解了,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也变得融洽了。看到小宇的变化,高玉明很是欣慰。
为青少年种法治种子
法润童心,“典”亮未来。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高玉明走进辖区中小学,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解读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并与学生现场互动,引导学生们树立法治信仰,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一直以来,高玉明非常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她改变以往发传单、做展板、拉横幅等千篇一律的普法形式,创新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日告白祖国、学校升旗仪式集体诵读宪法、特殊群体参观家风巷、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活动,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