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王大爷一直一个人生活,其父母和兄弟姐妹也先后去世,王大爷和王某是叔侄关系,王某时常来看望他,对王大爷照料有加。前不久,王大爷不幸遇车祸身亡。由于王大爷没有遗嘱,又无子女,其侄子料理好王大爷的后事后,面对王大爷留下的房子犯了难,担心王大爷无继承人而被收归国家所有。请问王大爷的侄子是否有权继承王大爷的房产?
读者:谢明浩
谢明浩读者:民法典新增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新增规定体现了民法典对被继承人财产应更多在血亲家族内流转的人文关怀和对私有财产的尊重,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重视亲情的良好风尚。其侄子可以依法继承王大爷的房产,无需担心房子因无法过户而收归国家所有。
本期信箱由江苏连云港岗埠法院李坤晓、宣传中心李德勇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