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乐土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被告蔡某某系原告蔡某宝、陈某之子,原告蔡某宝、陈某和蔡某某因房屋拆迁均获有安置房,但蔡某宝、陈某的安置房长期被蔡某某占有,蔡某宝、陈某只得住进地下室,蔡某宝、陈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蔡某某返还房屋。
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为缓和矛盾,妥善化解纠纷,法官积极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主动和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对接,了解案件争议背后的成因,并多次组织背对背调解,对蔡某某进行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陈伟丽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