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理呕吐物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出租车司机受轻伤。7月17日,记者从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办理该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过程中,该院办案检察官积极运用“六尺巷”典故蕴含的“和为贵”文化内涵,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成为我省基层司法治罪向治理转变的一个生动实践。
今年45岁的张某某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2022年10月19日凌晨,张某某驾车行至桐城市梧桐国际商场时,遇到了乘客李某。在前往目的地的途中,李某因醉酒在车内呕吐。张某某要求李某赔偿或清理,但遭到李某拒绝。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张某某受伤。经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2023年6月9日,桐城市公安局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至桐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本案系犯罪嫌疑人醉酒后引发的矛盾,双方前期并无积怨,犯罪嫌疑人李某也无违法犯罪前科,双方存在刑事和解的可能。办案检察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首先听取了被害人张某某的想法和诉求。情绪激动的张某某认为,受伤影响了其工作和生活,需赔偿20万元才能弥补损失。随后,办案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李某转达了张某某的诉求,并向其解释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同时还联合司法鉴定人员向其说明伤情鉴定的依据等。经检察官耐心地释法说理,李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但认为张某某伤情不重,要求赔偿20万元不能接受。
双方僵持不下,陷入僵局。但办案检察官并没有气馁,联合公安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多次上门宣讲法律规定,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6月20日,桐城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加。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积极运用“六尺巷”典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各退一步。经过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耐心劝导,李某对自己冲动行为造成的后果表示后悔,愿意对张某某进行赔偿,但因家庭经济拮据,无能力支付20万元。看到李某的认错态度后,张某某愿意降低赔偿金额。双方赔偿差距逐渐缩小,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赔偿张某某11万元,并当场支付。现场,李某还向被害人张某某赔礼道歉,张某某出具谅解书。7月3日,桐城市检察院对李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姚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