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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撞库”盗号后虚拟货币失踪迷雾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7-21 10:54:45

不少人对“撞库”的概念可能不了解,对虚拟货币也误以为是合法的数字货币,并对投资、交易泰达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趋之若鹜。实际上,“撞库”是指黑客通过收集互联网已泄露的用户账号和密码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库,尝试批量登录其他网站,以盗取账户的一种黑客攻击行为。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那么“撞库”盗号如果与虚拟货币结合,会怎样?

7月15日,记者从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一起采用计算机技术侵入他人账户窃取虚拟财产的案件提起公诉,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和量刑建议,对主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三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黄某甲邀集黄某乙、邓某甲、邓某乙,由黄某甲购买、分发电子设备、教授作案方法,之后黄某甲将无差别下载的包含公民隐私的邮箱、账户密码、手机号码等数据包,交由邓某甲、邓某乙登录相关备忘软件筛选并获取虚拟货币账户助记词、密钥、地址等,再推送给黄某乙登录他人虚拟货币钱包地址窃取被害人虚拟财产,四人“流水线”作业后,将非法窃取的虚拟货币、NFT(非同质化通证)图片等在非法群聊软件中变卖、兑现成人民币,最终造成两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案发后,侦查人员对四名被告人作案的电子设备进行数据提取,还发现大量的公民身份证照片,对公民的信息保护造成较大隐患。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检察官提醒:一方面,群众在使用互联网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密码、身份证照片等信息,并注意定期更改密码,避免一码多用,防止被他人盗用,同时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不盲目跟风,不参与未经国家批准的非法金融活动,不轻信任何买卖虚拟货币可暴富的信息,谨防个人财产受损。另一方面,也提醒蠢蠢欲动的不法分子,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风险及防范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我国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法律保护更为严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应当恪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涉网络各类犯罪,尤其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赌博、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讯员 潘娟娟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