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讯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的典故体现了中华民族礼让、包容、谦和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被后人传为佳话。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南照法庭巧用“六尺巷”典故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好系亲戚且是邻居,双方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刘某诉称:被告刘某好房屋的东山墙(24公分宽)系刘某所建,刘某好所建房屋搭在刘某家山墙,对刘某家房屋产生影响,现刘某家老旧房屋翻建,需要刘某好拆除其搭建物,但经多次协商,刘某好拒不拆除。
经了解,双方对于“山墙”权属及所占土地由谁使用争议较大,该山墙是30多年前所建,现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提供不了相应证据加以证明,村委会也已无法证明上述事实。双方为此已闹了三四年,仍无结果。
在了解案情后,南照法庭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及该村书记,先后数次到现场调查。经了解,原告刘某家在温州做生意,为了此事,多次来回颍上,花费成本较大,被告刘某好在外务工,也经常为此事烦扰、生气。
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法官根据双方情况及心理进行劝导,巧妙运用“六尺巷”典故,引导当事人“调身”“调心”“调邻”,向双方当事人释法理、讲民情,引导双方当事人互帮互谅,各退一步。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以该山墙为界,分别沿该山墙东西两侧退50公分,并就此达成案外和解协议。(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