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市一户居民的新房泡水,起因是净水器安装不当导致。这起财产损害纠纷经法官现场查验,作出合理公正判决,原被告均服判息诉,目前已经履行完毕。
“楼上的,你们家房屋漏水了!”2022年9月2日,淮南市民宫女士经楼下邻居提醒,才得知自己的新房被水泡了。经物业排查,竟是宫女士从商贸分销处购买的某品牌净水设备故障导致全屋浸水外溢楼下。宫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品牌商和分销商协商赔偿事宜。之后,宫女士组织人员对设备漏水原因及房屋受损情况进行勘验。经专业人士勘验,商贸分销处在安排工作人员安装时操作不当导致房屋出现地脚线、墙布、木地板、门套等多处泡水。宫女士对损失情况基本认可但未能就损失赔偿数额和处理方式与品牌商、分销商达成一致,于是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积极了解情况,在了解双方矛盾点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房屋因此次事故产生的损失数额进行司法评定,但因泡水时间较短,房屋损害痕迹暂未显现,法院委托的多家鉴定机构都对该案进行退案处理。承办法官在实地查看后,耐心地对宫女士释法明理。最终,宫女士和品牌商、分销商同意法院结合案件的损失情况对房屋的损失数额进行酌情确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宫女士从商贸分销处购买的净水器因安装问题导致案涉房屋被水淹受损,且商贸分销处在庭审中认可安装人员系其公司雇用,所以商贸分销处应对房屋因此次事故受损承担赔偿责任。品牌商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相对方,且案涉事故系商贸分销处雇用的人员安装不当造成并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以品牌商不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赔偿方面,虽然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未对房屋损失进行司法评定,但双方勘验记录显示案涉房屋因此次事故造成了房屋多处泡水的客观损失,且同意法院对其房屋损失数额酌情确定。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法院根据房屋的受损情况,结合装修、购置物品的价值,最终酌情确定案涉房屋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装修、物品等损失数额为55000元,另赔偿由于房屋泡水暂时无法居住的三个月房租费3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淮南商贸分销处一次性赔偿宫女士房屋装修、物品、租金等各项损失等合计58000元,双方均无异议,现已履行完毕。(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