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某日,钱某碰到了许久未见的老同学宋某,由于钱某之前帮过宋某的忙,这次宋某逮到机会强烈邀请钱某喝酒,钱某见宋某诚邀便答应了。二人在某饭店边喝边聊快要分开时,钱某想去洗手间方便一下,可就在这时,悲剧便发生了。钱某因喝多后走路摇摆不定,走到楼梯口时伸手使劲推了前边的人一把,结果竟然直接将那人推下了楼梯,导致其身体严重受伤。后经了解受害人名叫孙某,也是来饭店吃饭的客人,孙某与钱某并不认识,也不存在矛盾。那么,对于孙某的损失,钱某需要承担责任吗?
读者:刘祥
刘祥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醉酒的人、使用麻醉药品的人,不能视为普通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醉酒的人没有达到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程度。而且,醉酒是一种个人的民事行为,其在醉酒之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一点是应当预见的,因此,在法律上,对醉酒的人,不论是违法还是犯罪,都应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而对其在醉酒后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也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钱某醉酒后去卫生间时,将孙某不慎推下楼梯,并导致孙某受伤,钱某的行为属于醉酒致人伤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孙某的损失,钱某需要承担责任。
本期信箱由江苏省连云港市岗埠法院法官李坤晓提供解答。
编辑同志:某日,钱某碰到了许久未见的老同学宋某,由于钱某之前帮过宋某的忙,这次宋某逮到机会强烈邀请钱某喝酒,钱某见宋某诚邀便答应了。二人在某饭店边喝边聊快要分开时,钱某想去洗手间方便一下,可就在这时,悲剧便发生了。钱某因喝多后走路摇摆不定,走到楼梯口时伸手使劲推了前边的人一把,结果竟然直接将那人推下了楼梯,导致其身体严重受伤。后经了解受害人名叫孙某,也是来饭店吃饭的客人,孙某与钱某并不认识,也不存在矛盾。那么,对于孙某的损失,钱某需要承担责任吗?
读者:刘祥
刘祥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醉酒的人、使用麻醉药品的人,不能视为普通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醉酒的人没有达到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程度。而且,醉酒是一种个人的民事行为,其在醉酒之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一点是应当预见的,因此,在法律上,对醉酒的人,不论是违法还是犯罪,都应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而对其在醉酒后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也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钱某醉酒后去卫生间时,将孙某不慎推下楼梯,并导致孙某受伤,钱某的行为属于醉酒致人伤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孙某的损失,钱某需要承担责任。
本期信箱由江苏省连云港市岗埠法院法官李坤晓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