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大清早,受援人黄女士激动地拿着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爱民之事”的锦旗送到郎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谢意。黄女士真诚地感谢县法援中心在她受伤行动不便时,带着拟承办律师宣郎律师事务所黄志锋律师为其上门办理了案件,让她在短短两月内就取得满意的工伤赔偿。
黄女士自2021年起就在郎溪县某制衣厂做服装,2023年4月4日工作时滑倒受伤,造成左髌骨骨折。在该制衣厂工作期间,制衣厂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购买社保,其工资是按照每天10个小时150元,受伤后老板未付给其任何赔偿。为维权,迫于无奈,黄女士向县法援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该中心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其腿部行动不便,就上门为其办理案件。
经过仲裁委及律师多次协调,最终在开庭审理前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受援人已收到第一笔分批协议款30000元。在受援人收到第一批钱款,就想到了通过送锦旗,来表达对承办律师及法律援助中心机构的感谢。(通讯员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