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今年以来,郎溪县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眼于企业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面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力水平,极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用司法的真情与温暖让各类企业在郎川大地上绘就“新”蓝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答好“示范题”
从知责到尽责的勇毅担当
该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检验标准”的工作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院的大事要事来谋划和推进,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3月份,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分管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明确具体的联络人。专班办公室负责落实日常工作开展的督导检查推进,明确了7项具体工作举措。
6月份,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该院组建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郎溪县法院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扎实开展以“六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护航行动,努力实现“六个一批”,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认真落实郎溪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把准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加大宣传并认真落实《郎溪县法院关于民营企业家约见院长工作规范》,制定《郎溪县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院长带头先后前往安徽金马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安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天亿羽绒制品有限公司、郎溪县重振钢构有限公司等联系企业实地调研走访,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
今年上半年,院庭长等“关键少数”主动带着感情和责任前往企业生产一线,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11次。该院审理的关于原告上海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郎溪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发回重审案件中,双方矛盾交织,鉴定费用过高。本着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原则,法院主动联合郎溪县经开区管委会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有效避免了损失的扩大。
巩固“基础题”
从危机到生机的华彩蝶变
切实加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涉企诉讼服务专门窗口,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注重加强与商会、工商联等组织的沟通联动,加强对县总商会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与4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聘任特邀调解员39人,设立驻院调解员2人,加速汇聚“1+1>2”的解纷效果。今年上半年,郎溪县法院诉前调解涉企业纠纷325件,其中委托工商联旗下调解组织调解58件,及时、高效、便捷、优质、低成本地化解涉企业矛盾纠纷。
继续深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确保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帮助企业减少打官司的精力和成本。6月14日,郎溪县法院受理安徽某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诉安徽省郎溪县某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涉工程价款3000万余元,在起诉的同时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某钢铁有限公司表示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企业正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发放职工工资、交纳电费。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进行调解。6月28日,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当日解封被告银行账户,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4天,就妥善化解了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给企业吃上了“定心丸”。
该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盘活优质资源、淘汰落后产能,在取与舍之间推动资源要素向高质量项目集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因案而异、因企施策,对“僵尸企业”加速出清,而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助力其重新焕发生机。今年上半年,该院依法决定对郎溪县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成功推动安徽某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破产重整企业回访机制”,通过实地察看,倾听需求,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做好破产重整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6月15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兆华带队深入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切实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此次回访的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为宣城市凯鑫新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经该院依法重整成功,盘活闲置资产2256万元,释放土地面积约 1.3万平方米,房屋面积1.5万平方米。
做好“治理题”
从末端到前端的深耕厚植
郎溪县法院坚决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刑事犯罪,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将影响企业发展的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营造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承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理念,坚持以“预防和调解为主”,进一步将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的重心前移,在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源头预防和争议调解工作,助力企业在良性发展轨道上走得更好更远。
该院受理邹某等起诉宣城市某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分别与案件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耐心细致化解双方矛盾,结合案件释法明理,最终各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真诚沟通,向其普及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建议企业在以后的用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该系列案的妥善化解,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以司法服务为企业健康良性发展赋能,为企业提升人力资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也为全面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贡献积极力量。
坚持常态化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见证执行全过程。注重执行方式方法,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审查机制,精准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提出的“换封”“自行变卖”“活封”等诉求,及时审查决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200件,结案140件,执行到位金额3155.22万元。
今年年初,孔某某向郎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借款1530万元及相应利息。该院执行过程中发现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陷入资金困境,如拍卖或变卖本案抵押物,资金不足以偿还相应欠款,且企业将有破产风险。为避免企业再次停工停产,该院积极主动作为,启动“信用修复”机制,与申请人孔某某沟通协调,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同时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企业财产查封,并删除失信名单信息,帮助被执行企业“起死回生”。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郎溪县法院将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瞄准目标定向发力,拿出举措久久为功,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落实县委关于招大引强、项目建设、为企服务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推进、抓成效、抓落实,为郎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新的动能。(通讯员 何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