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黄某某等人盗用他人微信诈骗被盗号人微信好友的涉嫌诈骗罪案。
据悉,嫌疑人通过木马软件,盗取他人微信账号及密码。随后在凌晨登录被盗取的微信账号,冒充用户本人向其微信好友打视频通话,在熟睡的好友被吵醒后随即将视频通话挂掉,转而通过文字聊天的方式发布求助信息,向好友借钱,造成大量微信好友被骗。截至目前,受害者已达19人,涉案金额超过20万元。经审查,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贵池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人员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添加微信群要谨慎,拉人入群要警惕。在加入微信群时,要问明群的作用以及群内人员的构成情况,切勿将不熟悉的人员拉入亲朋好友的群;对微信群内的信息要注意甄别,严防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虚假征信等10种常见诈骗类型;遇到好友发来借款、辅助验证等求助信息时,应多渠道验证真伪,通过打电话、开视频或当面询问等方式核实情况,千万不要冲动转账;发现有人在群内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或钓鱼链接时,请及时通过微信的投诉举报平台或“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投诉举报。如遭遇电信诈骗或财产损失,请及时报警。(陈鹏 于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