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张某三年前把我打成轻伤后潜逃,现在被抓获归案。我想找他赔偿经济损失,听说已经超过民事诉讼时效了。请问我现在还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读者:余小琳
余小琳读者: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中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被害方可以选择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起附带民事。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附带”在程序上体现一种从属性,应遵循刑事优先原则。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首先应适用刑事法律;如果刑事法律没有规定,才能适用民事法律的。当刑事法律的规定与民事法律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刑事法律。本案现在还处在立案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你作为被害人,可以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受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你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则应当遵循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本期信箱由铜陵中级人民法院黄冬松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