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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清算 不同于《公司法》的清算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7-31 14:55:06

编辑同志:《破产法》规定了清算,《公司法》也规定了清算。请问两部法律都涉及的清算是否相同?

读者:杜泽 

杜泽读者:《破产法》规定的清算不同于《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破产法》规定的清算是破产清算,即企业法人在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宣告破产,在法院组织下,对其进行清算,偿付各类债务,清算完毕后企业法人资格终结。《公司法》规定的清算是解散清算,即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二者都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后果都是企业法人资格结束。解散清算还可转化为破产清算。但二者之间也有区别,解散清算的主体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的主体是法院,法院指定管理人负责具体的清算事务。另外, 解散清算的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破产清算的程序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