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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亲属担任辩护人 会见在押被告须法院许可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7-31 14:55:44

编辑同志: 我弟弟因涉嫌盗窃罪被关押在某市看守所,现已起诉到法院,我作为我弟弟的辩护人,想去看守所单独会见他,可是法院承办法官不同意。请问法院不同意我单独会见,是否剥夺了我会见的权利?

读者:傅玉 

傅玉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考虑到在押被告人的亲属担任辩护人,与被告人会见、通信,可能存在无法承担保密义务等情况,所以司法解释规定,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许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许可被告人的亲属作为其他辩护人会见,也可以不予许可单独会见,既保障亲属作为其他辩护人的会见权,也防止发生有碍刑事诉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