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马鞍山雨山法院执行局通过对被执行人芮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1年,芮某某因做生意资金短缺,向宋某提出借款。宋某自2021年陆续借款给芮某某,至2022年11月15日经双方对账结算,芮某某尚欠宋征8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宋某人民币80000元,利息1分。后经宋某多次催要,芮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以致成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芮某某欠宋某借款本金80000元,芮某某自2023年4月起,每月28日前归还宋某2500元,直至还清。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芮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芮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与其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芮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芮某某传唤执法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不利后果,但芮某某坚持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
在送往医院准备体检之后,芮某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真会产生严重后果,后悔不迭,当即表示愿意还钱,不想进拘留所,连忙打电话给其家属送来2000元,并出具承诺书,承诺每月至少还款1000元,直至还清,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雨山法院将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用足用好惩戒措施,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拘留,同时对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企图逃避、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桂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