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至28日,阜阳市专项整治办负责同志带领由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相关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法治督察员等组成的督导组一行8人,深入各县(市)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在全省首个实现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市域全覆盖。各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县公安局、交通局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专班人员陪同督导检查或参加座谈交流。阜阳市专项整治办行前制作了《全市专项整治办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清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反馈意见表》,明确了10个方面的督导重点内容以及督导方式方法,对督导组成员进行了行前集体培训学习。督导期间,督导组采取座谈访谈、查阅台账记录、调阅执法案卷、深入执法执勤点查看等方式,对被督导地方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核查整改、建章立制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短板,及时向被督导地方反馈并督促进行整改落实。
在工作中,督导小组从严要求,具体做到:要全面发动查纠,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投诉热线等平台和渠道,做到广泛深入排查收集问题线索。要全面核查处置,加强线索核查,坚持“五个一”(一条问题线索、一个核查专班、一份核查报告、一套整改方案、一本核查卷宗)的标准,将阜阳市制定的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文件要求落到实处。要做好整治整改,坚持全面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认真剖析原因、实化整改举措、强化整改落实。要注重成果宣传,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专项整治正面报道、典型宣传,形成市场主体、人民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查补制度漏洞,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推动严密规范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