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凌晨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鲁Q951**重型车辆运输车,载着总价超过40余万元的火腿肠从徐州市准备送往合肥市,当车行至宿州市西三环二铺路口时,车头左右两侧车轮爆胎后突然冒烟起火。车身周围浓烟弥漫,火花窜出,情况十分危急。
李某某将车停在路边,慌张地看着车头冒烟处不知所措。当时,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二铺派出所民警胡仁杰带领辅警徐生产、张旭等恰好驾车巡逻至此,立即停车在来车方向设置好安全防护锥桶,联系消防救援的同时,胡仁杰迅速取出车载灭火器,冲向着火的货车进行施救,徐生产、张旭指挥现场滞留车辆远离着火货车。车载灭火器喷完后,胡仁杰找来过路车辆的车载灭火器继续扑救,此时,消防人员闻讯赶到,他们合力最终将明火扑灭,后经给轮胎喷水降温,最终成功排除险情。
事后,李某某感激地说:“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车头左右两个车胎竟然接连爆胎起火。幸好遇到了既热心负责又会快速应对处置的二铺派出所民警,控制住了火情蔓延,避免了几十万元损失。”(孙明华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