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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忠诚根植人民的“烈检人”
——记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高西红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8-10 11:01:30

“这3000元工钱5年我都没有要回来,这次多亏老高帮忙…… ”宋疃镇东风村农民工李广逢人便夸。

“今年上半年老高从事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市第一。”言语中同事充满着敬佩。

“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烈检人’,老高当之无愧。”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说。

在烈山,提起老高人尽皆知。这个老高是谁呢?

大家口中的老高就是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高西红,1986年学校毕业被分配到淮北市烈山区工作,2004年被任命为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工作37年来,高西红5次获得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的联合表彰并获先进个人证书,两次受到淮北市政府表彰并获先进个人证书。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

始终保持初心本色

工作37年来,在无数的困难挫折面前,高西红始终保持初心不变、踔厉奋发,给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3年5月的一天,高西红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很早来到办公室审阅案卷。看卷后,他感到头痛、晕眩、视物模糊,于是起身走近窗口眺望远处,症状略有缓解,回到办公桌旁继续阅卷。就这样间歇性头痛持续五六天,其间,也到诊所问诊用药,但病情没有好转。后来到淮北市人民医院专家门诊检查,初诊为脑胶质瘤;北京天坛医院复诊仍为脑胶质瘤,并称此病是“大脑杀手”,患者平均存活7年。确诊后,高西红被送进淮北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一系列术前检查、准备完毕,脑干右侧十余厘米开颅手术,接着5次化疗、27次放疗。8个月后,他依然存在头晕目眩、脚步虚浮症状,甚至正常行走困难。然而他不顾家人和朋友反对,不顾领导和同事劝阻,坚持重返工作岗位。院领导考虑他身体实际情况,准备调整办公室让他从事文件收发等相对轻松一些工作,但高西红还是谢绝了领导的好意,坚持留在业务部门继续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在家人的支持同事的帮助下重返工作岗位后,他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名执行法官被举报涉嫌执行判决滥用职权。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他调取并认真审查8本厚厚的执行卷宗,发现该案执行法官对举报人的7套房产的查封是正当履职行为,遂决定不支持举报人的监督申请。当分管检察长拿到30多页的审查终结报告时,关心地说:“感觉还好吗?可影响身体康复?”他微笑着回应道:“没事,心中无‘癌’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咱是党员、咱是‘烈检人’,顺风顺水心气要高,挫折困难时更要彰显初心本色。”高西红牢记使命默默工作,先后办理抗诉案件160余件、执行案件340余件、审判违法行为案件380余件、行政违法行为案件40余件,连续10年在全市民行业务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

践行宗旨、一心为民

始终做到植根人民

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群众有愿望、有诉求真心真情关心服务。一言一语、一事一案都能清晰看见高西红心里装满了群众。

2016年5月,三矿退休工人李陶借给刘庄工业园临童商贸有限公司5万元。出借合同到期后,临童商贸有限公司没有如期还款。李陶多次向公司讨账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判决李陶败诉,原因是公司破产无偿还能力。李陶很是憋屈,拿着判决书找到了民事行政检察科高西红,申请抗诉。接到案子后,高西红认真了解案情、仔细审阅案卷,发现临童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财产管理人财产混同、未分,债务依法应当共同承担。于是,高西红帮助李陶向有关部门提请抗诉。后来判决李陶胜诉,并将5万元执行到位。手捧失而复得的5万元现金,李陶全家人都高兴得合不拢嘴,逢亲就夸高西红好、遇友就讲高西红实,还专门送来一面“真心办实事 真情暖人心”的锦旗。

铁运处职工李民华长期患糖尿病,最后犯病住院4天后死亡,家人多次向医院索赔5000元未成,于是起诉至法院。经判决李民华败诉。家人不服申请抗诉。高西红接到案子后,细心看卷仔细推敲,并对照省高院有关指导意见逐条逐点认证,形成报告提请抗诉。后来,法院判决李民华胜诉,5000元赔偿到位。家里人高兴地放鞭炮送锦旗:“感谢高西红同志,你真把我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了。”

与此同时,高西红还帮助赵太钦等7名农民工起诉讨回薪资6万元,帮助淮北七中高二学生张琪索赔双眼被同学用激光笔照射致残12万元,帮助宋疃镇马维恨老人申请起诉3个儿子每人每月赡养费200元……在烈山说起高西红人人翘起大拇指:“老高真的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

能动履职、实干担当

始终坚守法治信仰

多年来,高西红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在自己平凡的岗位默默担当奉献,做到了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

“昨天,我审阅了25卷案卷,感到赵一良民间借贷纠纷需要申请检察监督。”案件评析会上,高西红客观公正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该案涉及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及民事责任主体认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查清案件事实。然而,法院没有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致使赵一良无法行使相应的抗辩权。后来,一波三折,申请抗诉再审后法院依法进行了改判。

案件结束,高西红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要求自己必须做到两个“了然于胸”,即案件证据和事实要了然于胸,案件事实涉及的法律条文要了然于胸。通过比对人民法院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全过程、各环节纠正违法或者抗诉监督意见。

为了充分弘扬法治思想,奏响烈山民事行政检察时代歌,高西红经常在节假日骑着自行车到办公室梳理案件、思考案件、总结案件,并把自己的感悟、见解、建议形成理论研究、新闻稿件投诸报刊。先后有3篇政务管理类文章,2篇检察理论、刑事典型案例文章在国家、省级报刊发表,其中,2篇实务调研文章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察实务报告辑》,并呈送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审阅,一篇论文获省检察理论年会二等奖。

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始终绷紧纪律之弦

党员干部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高西红谨记在心,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

2021年冬天,马场新生粉煤灰制砖责任公司生产中,车间一女工不小心掉进传送带,摔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烈山区应急局接到事故信息后,迅速立案,成立专班调查小组现场调查、分析、报告、善后。经过多方协商、沟通、调解,协议决定赔偿受害人120万元。然而数月过去了,受害人没有拿到约定的赔偿金。烈山区应急局多次督促新生粉煤灰制砖责任公司未果,报告检察院申请民事赔偿强制执行。高西红接到案件,履职民事赔偿120万元给受害人的同时,申请行政处罚新生粉煤灰制砖责任公司4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10万元。“受害人赔偿到位没有意见就行了,行政处罚就算了,再说公司现在经营也很困难!”手里拿着东西、嘴里带着话找高西红的人络绎不绝。“不行不行,必须依法行政处罚。”高西红一次又一次拒绝来自各方面形形色色的诱惑。今年4月,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案件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

“让老高喝点水,到调理时间了。”工作人员轻声打断采访,随手递给高西红一个大大的专用水杯。呷了一口水,高西红继续讲述着他工作的分分秒秒,他深知自己是在与生命赛跑,在和病魔抗争,一年两年三年……患癌10年,在岗10年,10年业务全市第一,什么力量支撑着他走过来的呢?高西红淡淡一句“心怀忠诚天地宽”拉直了所有人眉宇间的疑问。(通讯员 赵惠伟 黄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