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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传票顺便调解 原告撤诉把事结
来源:姜星星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3-08-10 11:05:14

“达成协议了,我现在撤诉。”电话那边是原告何某激动的声音,她正高兴地告诉办案人员撤诉。日前,蒙城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办案人员在送达传票时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8月2日,城南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李某分别在2015年、2016年使用何某的化肥,经多次催要化肥款,至今未还。据何某说,李某已经离家出走几年,杳无音讯。办案人员为了能将传票送达被告,于是去李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情况。经了解,李某确实已经离家出走几年,亲人也联系不上,家中有正在上大学的一双儿女和眼睛失明的老母亲,李某离开时并未留下多少财产,只有十几亩耕地,现由李某妹妹耕种。何某提议租种李某的土地,用租地款抵偿化肥款。考虑到何某提供的证据充足,李某下落不明,即使胜诉,何某的权益仍然不能得到保障。办案人员认可了这一提议,二人一起到被告家中做工作。

当天下午,二人见到了李某的老母亲。说明来意后李某的母亲面露难色,她担心土地给何某种了以后就要不回来,土地给何某耕种自己就会失去经济来源。办案人员反复多次向李某母亲解释:因化肥款不足7000元,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只租赁部分耕地,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租地协议经过村委会见证且具有法律效力,最终打消了李某母亲的全部顾虑。办案人员与原告又来到村委会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村委会愿意帮忙协商。

次日,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何某与李某母亲、李某妹妹达成协议,此事终于落下帷幕。(姜星星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