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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3+司法救助之光” 照亮未成年人新生
来源:丁书婷 阅读量:10000 2023-08-10 12:06:46

今年以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化开展救助困难妇女“皖风送暖”专项活动为抓手,立足打造“濡须检苑·温暖控申”品牌,将“不起诉+司法救助+心灵有约”、“司法救助+心理治疗”、“主动排查+多方线索移送”等模式融入到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中。2022年以来,成功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1件11人,占救助总人数的22%。

“不起诉+司法救助+心灵有约”彰显关爱

无为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时,严禁“一发了之”的情况发生,在及时调研救助效果,核实资金到位情况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和帮扶政策的跟进监督,确保救助和帮扶政策都有成效。针对部分案件特殊情况,积极探索“不起诉+司法救助+心灵有约”的办案模式,将一些可能存在情感缺失、监护不足等问题的被救助未成年人纳入院总支委员会“心灵有约”项目中,把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贯穿到刑事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支部党员一对一帮扶的形式持续关注被救助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022年5月, 一起肇事者因操作不当,造成其母亲死亡、自身及其儿子-徐某成受伤的交通事故中,考虑到肇事者认罪认罚、自首且徐某成未成年等实际情况,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依法对徐某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向院总支委员会申请,将徐某成纳入支部“心灵有约”一对一帮扶对象,通过不定期的心灵疏导和亲情帮扶等方式,继续关注被救助未成年人徐某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司法救助+上下联动+心理治疗”多元救助

对于一些家庭情况严重困难,因侵害造成严重心理阴影的被救助未成年人,无为检察院积极层报,争取上下一体发挥检察机关联动效应。根据被救助对象的具体案情、家庭困难程度、心理健康情况等,该院收集启动司法救助基础信息,上级检察院沟通协调心理治疗医院,从而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和深度,不仅帮助被救助未成年人纾解经济困难,更加注重引导其走出因犯罪侵害所带来的心理阴影。

2021年10月,因交通事故造成其父死亡,自身重伤二级的徐某燕一直无法摆脱事故现场所带来的梦魇,多次被发现有自残行为,并被诊断为抑郁症、焦虑障碍。后通过省市县三级救助和将近两年的心理治理,帮助其完成右侧坐骨骨折伴耻骨联合分离的分期治疗和走出心理阴影,完成从辍学到返校再到被大专院系录取的蜕变。

“主动梳理排查+多方线索移送”能动履职

无为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的战略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全面梳理如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有刑事被害人的重点案件,并主动对比乡村振兴救助人员线索、医保人员救助线索名单等,确保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尤其是未成年人救助零疏漏。       与此同时,借助“检律协作”平台,主动走访当地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频次较高四大律师事务所,拓展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主动对接民政、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日常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制度,共享救助信息,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从生活保障、继续学业、家庭监护等角度全方位关注。今年以来,已收到多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10余条。(丁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