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砀山县人民法院关帝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操丽法官通过调解此起纠纷,一并化解基于同一法律关系的赔偿损失和排除妨害纠纷,解决了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多重矛盾,化解了潜在的风险,实现一案多赢。
原、被告是租客与房东的关系,原告在被告处租赁房屋,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当日原告支付8000元,剩余8000元于6月底之前付清。但付款时间未到,被告将房屋门锁上,要求原告先支付下余8000元租金,否则不让原告继续经营。原告诉至法庭,要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被告则表示,将起诉原告要求其赔偿损失及排除妨害。
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实质化解矛盾,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主动从情、法、理角度化解双方纠纷。结合实际案情,综合考虑双方损失,讲明诉讼成本及后果,引导二人合理降低预期。经过法官组织调解,彻底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原被告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3000元,原告将出租房内的物品清除,双方握手言和。(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