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获悉,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启动了2023年度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初核对象为入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一批至第八批保留名单的121个村(社区),以及第九批被命名的33个村(社区);复核对象为入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一批至第八批保留名单的971个村(社区),以及第九批被命名的420个村(社区)。
核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撤销称号:村级组织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村级组织成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严重刑事犯罪案、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公共安全事件等;发生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此外,因村(社区)被合并、拆分或者整体征迁、重建的,注销称号。
核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照自查、实地抽查、书面审查、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将核查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确保规范有序开展。(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雷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