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长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双墩法庭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审理了一起老年人消费维权的案件。
原告商某系84岁高龄老人,住江苏省镇江市。2020年8月,被告合肥某公司的员工通过电话与原告联系,称能够指导和帮助老年病人恢复身体健康。被告公司不断宣传推广,并以赠送礼物等方式诱导原告多次预存款项成为公司会员。原告因身患脑梗死、糖尿病等疾病,轻信了被告员工的推销。
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原告在被告员工的诱导下共预存3260元。2021年6月左右,被告公司通过顺丰快递向原告邮寄保健品,原告另支付了1800元后,签收了保健品。后原告通过向其他公司购买同种保健品时,发现被告公司出售的商品价格畸高,且被告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健康顾问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
因退货及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商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与被告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前往被告的注册地址实地调查,发现被告公司已人去楼空。
考虑到商某身患疾病、年老体弱、路程遥远,法官主动与其联系,引导原告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参与庭审。商某虽表示同意,但对远程庭审的操作并不清楚,使用的老年手机也不支持远程庭审操作。
随后,法官又向商某询问到其儿子的联系方式,向其儿子详细讲解了远程庭审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最终,在商某儿子和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案件通过远程庭审方式顺利开庭。(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吴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