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交通运输部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118个县(市、区)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金寨县位列榜单。
金寨县高度重视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2〕663号)精神,积极组织编制申报实施方案,经市审核、省推荐、部组织专家综合评议,金寨县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近年来,金寨县举全县之力不断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提升城乡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发展短板,推进交邮快合作,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多项荣誉。其中,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连续三年获评省级5A,先后荣获“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第三批城乡客运一体化全省示范县、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省示范县等多项荣誉。
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要求,对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金寨县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人为本、优化供给;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分步推进、全面提升”的创建思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构建稳定规范的城乡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保障体系、政策体系,聚焦“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交通+N”融合发展工程,稳步推进“交通+旅游”“交通+邮快”协同发展。
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需求、有保障、可持续原则,实现了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探索了山区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实现了“人能出行,货能出山”“出门迈上水泥路,抬脚迈上公交车”的夙愿。
下一步,金寨县将进一步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细化并落实创建目标和任务,积极营造全社会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评估验收的工作。(通讯员 邓梦然 张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