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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8-17 15:01:44

“我们检察院高度重视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主动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切实从监督机制、方法、范围、实效等多方发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8月7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正华在谈到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情况时说道。

高站位推动

近年来,石台县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能动理念,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上的重要作用和实践意义,不断推动各业务部门把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同时发挥院领导“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接受监督。今年以来,该院领导共主持10场公开听证会,均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

“县检察机关对我们人民监督工作非常重视,积极邀请我们参与各类办案活动,我们也经常把自己对检察工作的一些想法及时地反馈给他们,以实现共治共建的良好氛围。”辖区的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

为进一步激发检察官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责任感,石台县检察院量化考核指标,将其作为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质量核查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今年上半年,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18件次,同比上升50%,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占“十种监督方式”的55.6%。

实质化运行

“让我们从案件‘旁观者’转变为办案‘当事人’参与检察办案,在整个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与我们沟通,向我们反馈案件进展、效果等信息,我们感到非常高兴,我们也更加乐意参与到更多的检察活动当中。”人民监督员在谈起人民监督员工作时赞不绝口。

近年来,石台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对“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监督活动,均按照规范流程开展,人民监督员也从纯粹意义上“监督”深化为实质意义上的“参与”。今年上半年,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参加座谈会研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实地参与现场检查等环节,有效助力县域内一处不符合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成功拆除,实现了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多样式开展

石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特殊优势,做到“应监督尽监督”,率先在全市消除了“巡回检察”“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监督方式的空白点。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开展“检察监督+人民监督”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把脉问诊”;举办“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门向人民监督员通报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搭建“检民桥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方某某立案监督案简易听证会,有效化解方某某多年心结,并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我们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是仅仅满足于一时一案的监督,而是追求一种良好社会治理氛围的营造,只有实现多赢共赢,才能更多更好地体现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成效。”朱正华对人民监督员工作信心满满。

精准性落实

“经过讨论,我们认为检察机关拟制发的两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适用法律正确,建议对象明确,措施也具有针对性,但在社会治理措施方面应补充注重宣传引导,提升公众自我防范意识等内容。”为提升检察建议内容的精准度,石台县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前,邀请人民监督员就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意见建议,在检察建议制发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

为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石台县检察院坚持把人民监督员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指南针”,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的收集、研判、反馈、落实机制,切实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落到实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22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监督和落实工作3件次,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9条,检察建议“刚性”不断提升。

“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必须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始终把握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人民性’,切实将‘人民性’‘亲历性’贯穿人民监督员工作始终,并持续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渠道,努力实现‘全面监督、全员参与’,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朱正华说。(通讯员 吴俊杰 杜琳红 记者 尤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