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由宣城市人民法院、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在宣州区宛陵林场揭牌。基地投入运行后,对于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在不适合原地补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督促有关责任人,在该基地内补种林木,弥补生态公益损失。(通讯员 查丹 记者 袁中锋 摄)
8月15日,由宣城市人民法院、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在宣州区宛陵林场揭牌。基地投入运行后,对于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在不适合原地补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督促有关责任人,在该基地内补种林木,弥补生态公益损失。(通讯员 查丹 记者 袁中锋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