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我收到了,一分都不少,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援助律师。”近日,湖南怀化的袁先生在电话里向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谢意,并从千里之外寄来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 依法维民权”的锦旗。
据了解,去年3月,袁先生在池州市池黄铁路站前一标项目部从事张拉工作时不幸受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但用人单位却拒绝赔偿。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袁先生向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并指派援助律师钱明办理。
接受指派后,钱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着手调查、整理案件证据材料,并向贵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赔付袁先生12.8万元,然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结果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无奈之下,袁先生再次联系钱明,请求其继续帮助代理一审应诉,且表示愿意支付相关费用,钱明了解到袁先生经济困难,婉拒其支付费用的请求,并向他宣讲了法律援助政策,引导其再次向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第二次受理袁先生工伤一审法律援助申请,指派钱明继续办理。
今年2月,贵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赔付袁先生12.4万元。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赔付义务。得知情况后,钱明主动帮助袁先生向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与执行法官联系沟通,尝试多渠道执行用人单位财产。最终,袁先生顺利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近年来,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推行“零等待”便民服务承诺,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即受即办。与此同时,根据案件特点有针对性指派律师承办案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为农民工带上“安全帽”。(陈鹏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