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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坚持”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
来源:陈鹏 李婷 阅读量:10000 2023-08-24 14:29:14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针对近期所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案件提前介入、依法严惩嫌犯、落实立案监督、推动强制报告、开展宣传教育为抓手,持续发力,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

坚持提前介入案件调查 引导侦查机关充分取证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隐蔽性强、客观证据少、取证难等情况,贵池区检察院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活动,通过证据审查、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充分取证、完善证据体系。近两个月已提前介入4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自2020年以来,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并不断完善,现已实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

坚持捕诉环节从严惩处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捕诉环节依法从严惩处原则。在不久前发生的一起的猥亵男童案件中,贵池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从快批捕,并在公诉中向法院提出十年以上的量刑建议。今年6至7月份,该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对2人提起公诉。

坚持落实刑事诉讼监督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贵池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完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该院针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要求侦查机关予以纠正。同时,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 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氛围

贵池区检察院召集学校、医疗机构等报告主体召开工作推进会,坚持推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在一起教师猥亵学生案件中,该院发现校方存在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后,迅速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校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员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最终,该检察建议被采纳,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处理。

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提升未成年人自护能力

贵池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沐童·惜华”检察官工作室发挥法治宣讲团的作用,通过丰富的法治内容和多样的普法形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近期针对性侵案件多发的态势,该院与贵池区妇联联合为社区的孩子们开展预防性侵害的法治宣讲,让孩子们对犯罪分子抛出的“诱饵”提升警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贵池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犯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等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温暖传递给每一位少年儿童,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陈鹏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