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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宁夏行】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管辖的“生态保护经”
来源:记者 张燕 阅读量:10000 2023-08-31 16:13:54

今年7月,几百只苍鹭在宁夏银川市鸣翠湖被放飞。谁能想到,这些重获自由的野生鸟类,在几个月前还是一枚枚涉案的鸟蛋。 

2022年3月中旬和2023年4月,被告人杨某某等6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于禁猎期在禁猎区内,先后11次在宁夏平罗西大湖、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等地,盗猎野生苍鹭蛋、灰雁蛋5800余枚,苍鹭幼鸟250只,并以每颗2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罗某某、张某乙,获利14万余元。

▲图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联合宁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查看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植被生长情况。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请公诉以非法狩猎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追究6名被告的刑事责任。  

2023年7月6日上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此案。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鸟类损失、生态环境损害等相关费用共计230余万元。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这是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山河保护的生动实践。

2021年3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将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辖区内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交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办理。截至2023年8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三市一审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5件181人,起诉40件104人,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等。

从严打击、修复生态、联动保护……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不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全力守护青山绿水。 

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马莲口,“贺兰山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的牌匾格外醒目。它如同一扇窗,映射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和思考。  “对生态环境损害最直接、最可见的补偿莫过于生态修复。相比于罚款了事,让破坏者以生态修复的方式来赔偿,才是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剂良方。”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薛正俭说。但在实操中,也面临着一些“烦恼”:比如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是无法原地修复。怎么办?异地替代修复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2023年3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在贺兰山马莲口建立宁夏“贺兰山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基地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观摩实践等功能为一体,引导无法原地修复案件当事人在基地开展替代修复、委托修复或劳务代偿工作,从而达到异地补植、生态环境功能等量恢复、保护贺兰山等多重生态保护功能。以跨越姿态,护山水之美。

两年多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持续发力,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推动生态环境诉前修复。完善受案、审查、监督一体化办案和监督工作机制,同办理环资类案件的18家侦查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不断发挥检察建议监督作用,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类案诉源治理。创新检察机关主导先行修复,建立诉前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机制。探索异地修复、等量恢复,创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局及镇政府,在西大湖湿地设立“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基地”。发挥“外脑”作用,聘请专家学者发挥其专业能力参与办理案件。持续强化检察一体化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办案机制,探索深化“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社会治理”五位一体办案模式。健全与相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保护生态环境整体合力。(记者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