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阜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即将掀开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建设新篇章。该《条例》共6章50条,旨在突出阜阳市特色实践,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与工作成果的巩固,务求破解影响阜阳市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在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条例》明晰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建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和投诉维权机制,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严格规范政府行为方面,《条例》规定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对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推动政府简政放权。
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条例》规定促进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明确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制度。加快推进开发园区依法赋权工作。要求政府和部门积极落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企业注销便利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纳税服务便利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服务等制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在鼓励改革创新方面,《条例》规定设立阜阳企业家日,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建立投资项目要素保障会商机制,明确政府和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及时总结、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可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进一步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着力为干部担当作为解除后顾之忧。阜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表示,将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为推进营商环境跃上新台阶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引擎”。(通讯员 储晓敏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