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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玻璃砸出闹心事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8-31 17:16:20

车辆停放,祸从天降。8月14日,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建筑物玻璃幕墙脱落砸坏车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该院成功调解。

2021年9月4日,原告赵奇(化名)将其私家车停放在被告某公司管理的地面停车场北侧附近。次日,原告取车时发现车辆被损毁,经查找才发现是停车场北侧上方玻璃幕墙坠落,导致自己的车及周边停放车辆受损。赵奇当即报警。根据警方的出警记录及车辆的损毁程度,原告要求被告停车场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赔偿其维修车辆的各项财产损失共计11036.48元,在多次找被告公司协商均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

被告则表示,原告停车当天,停车场所在小区物业办早已通知过各位业主,告知当日18点左右本市有雷雨大风,请大家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小区附近也张贴了“注意高空坠物”及“此处禁止停车”的提醒。被告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但原告仍然在该位置停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由于当天暴风骤雨使楼上墙坯脱落,导致停车场数辆车受损(包括原告车辆),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且警方进行现场查看后出具的车牌号、车辆损伤程度图片并无原告的车辆,所以原告车辆当时的损伤程度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走访事发现场,查实案件相关证据,同时摆事实,释法理,与双方沟通作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始终秉承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悉心、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8000元车辆维修款,该起纠纷一次性了结完毕。(记者 唐欢 通讯员 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