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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忘记付尾款商家未发货 定金不予退还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8-31 17:28:55

编辑同志:近日,我网购一套化妆品,在促销活动开始时即下单,并支付定金,网络平台显示须于10日内支付尾款,可后来我忘记支付尾款,错失购买机会。请问,网络购物忘记支付尾款,能否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读者:张美茹

张美茹读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消费者在提交订单成功后,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关于定金是否返还,关键要看哪一方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此,你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照商家约定的期限支付尾款,已构成违约,故是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的。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你所付的定金超过了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则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