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是一项劳神费力的事情,若装修公司与客户之间没有沟通协商好,可能使双方均遭受损失,引发纠纷。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为及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走进装修现场,查看施工效果,以案释法、以情说理,成功促使双方化解干戈,案件得以一次性了结。
2021年6月5日,宣城某装饰公司与吴某就某商场内一商铺装饰装修项目签订合同,对施工内容、承包方式、款项支付等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施工完毕后,因吴某未支付尾款,宣城某装饰公司遂于 2023年8月3日将吴某诉至宣州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吴某提出反诉,称该装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内容施工,导致装修效果不佳,装饰公司应赔偿其返工损失。
为妥善、有效处理纠纷,8月23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梳理争议焦点。为做到法庭查明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一致,8月24日,承办法官围绕争议内容,组织双方一同来到案涉商铺装修施工现场。一方面,法官对照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内容及吴某指出的问题等进行一一核对,并由当事人确定讼争事实。另一方面,法官将现场调解贯穿勘察全过程,注重法理情融合,耐心细致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对双方的诉辩事由、疑惑从法律上作系统性回应,努力让双方“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意见,确认吴某应支付装修尾款4万元,宣城某装饰公司应赔偿吴某返工费用3万元。吴某当场支付1万元,该案一次性了结,双方确认再无纠纷,握手言和。(刘雪婷 张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