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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回工作微信占用大量休息时间 应该算加班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9-06 14:48:13

编辑同志:如今,许多人下班后或者正处于休假期间,还得盯着微信等社交媒体,查看相关任务信息,做到及时回复、解答或者沟通。劳动者的大量休息时间被占用,为此也耗费了精力,但许多单位认为这不是在工作场所完成的,也非单位安排的,算不上加班。请问,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可否认定为加班?

读者:蔡峰 

蔡峰读者:现如今,员工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鲜见。对此,能否认为加班,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而作简单的否定,一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如果使用社交媒体作简单的回复或者一般简单沟通,则不宜认定为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二是看是否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如果使用社交媒体工作明显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而非临时性、偶发性的,则可以认定为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三是看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即是否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如果以上三点均满足,就可以认定构成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