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高级工程师。最近,另一家公司返聘我,我入职后提出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对方则表示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资格,双方无需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若不签劳动合同,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
读者:苗玉华
苗玉华读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该规定表明,退休并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不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你接受其他公司聘用发挥余热,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问题。但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跟公司签一份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你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在聘用期间因相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