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对立法效果做出全面、客观评估,7月7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部署会,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关家涛作表态发言,市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汇报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动员会还组织了《条例》解读和执法检查培训,编制了执法检查清单。
7月中旬开始,检查组先后到桐城市、怀宁县、迎江区、大观区、经开区,深入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犬只收留场所、部分犬只“一站式”服务免疫登记点等实地检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组织法律知识测试,了解法规宣传普及情况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其他7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全市共检查犬只“一站式”服务免疫登记点24个、居民小区48个、公共场所50处、犬只收留场所9个。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翔主持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对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自《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及开发区、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法规规定,积极推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着力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养犬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区居民牵绳遛犬、犬只粪便随手清理情况大大改观,医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做到禁止犬只进入,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基本形成。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登记养犬12631只,犬只免疫11798只,捕捉流浪犬4111只。一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条例》行为273起,罚款1.3万元,犬只伤人同比下降33.7%,全市犬只伤人致死和患狂犬病人数降为零。实现了犬类乱象明显下降,群众投诉较《条例》实施前明显下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两升两降”目标。
建立完善养犬管理机制
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条例》第四条规定,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16个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和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形成了“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养犬管理新局面。各县(市、区)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配套制定了《贯彻〈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安庆市养犬管理工作“五要件”问题清单》《安庆市养犬登记办法》《安庆市禁养犬名录》等。市“犬管办”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核、挂牌整治六项工作制度。各县(市、区)都出台了工作方案,共出台各项规章制度20多项。
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
落实《条例》第七条规定,各地各部门通过巡回宣讲、主题宣传、上门宣传、网络宣传、媒体报道、设置标语标牌、开设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营造依法养犬的社会氛围,各居民小区、单元楼道、学校、机关、乡镇等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对办证、防疫、拴绳、犬吠、便溺5类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引导,市公安局编印《文明养犬宣传册》《养犬管理工作手册》等5.3万余份,推送公益短信210万条,发放致养犬市民、致学生家长、致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各地发动“三长”、网格员、志愿者等近3000人次,及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城管局联系新闻媒体一起参与集中统一行动,对一些典型不文明养犬查处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全市上下宣传矩阵齐发力,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文明养犬氛围。
强化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建立养犬信息管理平台。落实《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将犬只档案管理、防疫管理、养犬执法管理、“一站式”服务免疫登记点管理、犬只收留管理等纳入管理平台,实现了全市信息共享和管理智能化,有效提升了管理实效。设置养犬管理服务大厅。各地抽调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犬管办”,统筹推进辖区养犬管理工作。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在限养区内开展犬只全量排查,重点登记饲养犬只的种类、数量、免疫情况,为做好犬只登记办证和监督管理等提供基础数据。加强“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依托宠物医院在全市建立30个服务免疫登记点,开展犬只免疫、登记、芯片植入等“一站式”服务,大幅提高办理效率。加强犬只经营活动管理。做好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资格申请的核查。做好犬只收留处置工作。各县(市、区)通过购买服务或自行组建的形式均成立专业捕犬队伍,并落实了犬只收留或临时收留场所。安庆“红爱”养犬基地是全市流浪犬、无主犬主要收留场所。
加大养犬管理执法力度
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工作,市、县两级组织多轮次集中统一行动,查处违反《条例》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开通专门举报通道。在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大执法力度。各地针对辖区内公园、广场、小区等不文明养犬多发、高发区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80余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6月底,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81 次,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检查涉犬单位618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到位。(通讯员 祝小芬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