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执行到位80万元,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山西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申请人安徽某车辆有限公司处多次购买叉车及配件,拖欠货款共计456万元,被执行人公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安徽某车辆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弋江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山西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安徽某车辆有限公司货款456万元,公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长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安徽某车辆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9月7日,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前往太原市,一组干警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流水,在车管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另一组干警走访社区查找被执行人公某,并向小店区法院发出协助执行请求。在两家法院的通力合作下,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公某并将其带回小店区法院执行局。因公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拟对其送拘,公某在体检过程中,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公某在医院现场汇款80万元,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