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9月7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
会上,宿州中院民二庭通报了全市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并宣读了《破产管理人选任和指定办法》等文件讨论稿,与会人员对相关制度规范展开了讨论。管理人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到会领导作了指导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左学和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下步全市破产管理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管理人要坚持高站位,勇于“担担子”,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全市破产管理人要增强做好破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扛起应有的政治担当、社会担当,以更高的眼光、更强的责任意识做好破产工作。二是管理人要坚持高质量,善于“钉钉子”,扎实推进案件办理。管理人必须将破产案件高质量办理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工作,以一股钻劲和韧劲扎实做好破产案件的办理。三是管理人要坚持高要求,勤于“扣扣子”,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全体管理人要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业,严守财经纪律和职业规范,务必严格按规矩办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于明明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