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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套路老人 严惩不手软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9-11 15:20:55

因王某明、赵某某、王某祥、汪某某、薛某某、朱某某、谭某某、张某某、郑某某、李某、赵某某以劣质棉被冒充高档蚕丝被,在湖北、安徽等地骗取农村留守老人钱财,近日,被枞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王某明等11人判处三年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明、赵某某、汪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3月以来,王某明纠集赵某某、王某祥、汪某某、薛某某、朱某某、谭某某、张某某、郑某某、李某、赵某某等人,由王某明以每套140元的价格购入两床劣质棉被与一床填充物为聚酯纤维冒充的蚕丝被,后以每套180元、单件棉被每床50元的价格提供给赵某某、王某祥等人,由他们分别或共同驾车携带棉被、蚕丝被至我省的芜湖市、马鞍山市、枞阳县、宿松县、金寨县、霍山县,湖北省武穴市、黄梅县,江西省都昌县、彭泽县等地实施诈骗。

团伙成员采取佯装问路的方式搭讪被害人,在询问无果后播放由王某明事先提供的录音,与录音互动,假装与他人通电话的过程中,透露其车内的棉被是从部队找关系获取,系为了送给部队领导家属结婚使用的高档物品,由于走错路不便带回,只能就近低价处理。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以每套200元至12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所谓“新疆棉被”和“高品质蚕丝被”,被害人多数系农村老年人。王某明等人在收取货款后,迅速离开现场。经鉴定,涉案棉被均为不合格产品,蚕丝被填充物纤维成分含量为聚酯纤维100%。该团伙的诈骗数额达323235元,王某明在共同犯罪中负责组织人员、传授诈骗方法、制定犯罪路线,应对该团伙的诈骗数额负责;其他被告人为自己的诈骗行为所涉数额负责。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赵某某、王某祥、汪某某、薛某某、朱某某、谭某某、张某某、郑某某、李某、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中王某明数额巨大,赵某某、王某祥、汪某某、薛某某、朱某某、谭某某、张某某、郑某某、李某、赵某某数额较大,均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本案中各被告人非经销棉被的市场交易主体,都是预先准备了固定的话术和道具,被害人是被告人选定的目标,多为农村留守老人。被告人在作案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不仅对产品质量进行夸大和吹嘘,还利用准备好的录音和话术,使得被害人一步步掉入设定的陷阱,误以为劣质棉被是送给部队领导家属结婚使用的高档物品,此时被告人再表示可以低价出售,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向各被告人交付了财物。这种销售型诈骗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而且针对农村留守老人这一弱势群体,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官在此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送领导、高档物品等带有引导和欺诈的语言。(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