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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解释效力具有 明确溯及力适用法律施行期间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9-11 15:24:51

编辑同志: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犯罪时,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后案件被追诉,在对该被告人处理期间,司法解释出台了,请问对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能否适用该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读者:陶菲儿 

陶菲儿读者: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从属于法律,其效力应适用于法律的整个施行期间。因此,刑事司法解释是有明确溯及力的。也就是说,无论司法解释在何时发布,其效力都始自它所解释的法律开始施行的日期,止于法律停止适用的日期,除非在法律施行期间又被新的司法解释所取代。同时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所以,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犯罪时只有刑法规定,但在刑法施行期间出台了司法解释,应该适用该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本期信箱由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冬松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