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一起意外事故导致王某高压电触电身亡,意外发生后,受害人家属与某涉事单位发生争执,对于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上难以达成一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愈演愈烈。
为妥善处理该矛盾,由县政法委牵头,借助砀山法院“人民法庭+基层治理组织”多元解纷模式,一名法官联同镇政府、村两委、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纠纷组织,共同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转向源头防控延伸,未诉先调,防止矛盾升级,化解该起纠纷。
砀山法院法官和参与调解的几家单位经多次现场勘察,认真听取双方诉求,了解问题症结后,一边疏导家属情绪,一边从法律角度给出专业建议,最终以调解方式优质高效化解了双方纠纷。
司法服务向前延伸,矛盾纠纷才能源头化解
如何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一直以来,砀山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改革的实践进程,发挥诉讼的“晴雨表”作用,更注重预警提示、多元共治、靶向化解、引导规范,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将诉前调解的“调”向前延伸、再延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分层过滤,畅通诉源治理解纷渠道
在矛盾未进入法院之前,砀山法院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构建“人民法庭+基层治理组织”调解网络,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如园艺场法庭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对接,设立“邻里调解室”等3个法官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网格员、村干部、“五老”、乡贤等基层调解力量。关帝庙法庭在辖区朱楼镇综治中心设置诉讼服务点,通过“网格长+庭长+网格员+联络员+调解员”的工作模式,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各类解纷资源,推动工作联动、纠纷联处、问题联治,促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坚持社会协同,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对于不同矛盾来说,不一定是唯一和最好的途径。为在诉前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砀山法院主动与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调解组织对接,成立委派调解中心,发挥各行业机关调解力量,设立医疗纠纷、妇联、机动车交通事故、消保委等调解室,提升诉源治理实效。强化司法建议职能作用,运用司法大数据研判类案成因和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坚持诉讼兜底,夯实诉源治理法治保障
砀山法院同样注重抓末端、治已病,充分发挥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找准职能定位,不缺位、不越位。一是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司法确认室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强制执行力。二是加强对调解员业务指导,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促进提升业务水平和实务技能。三是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实质化解,减少二审、再审、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发生,避免一个纠纷引发多个诉讼,尽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赵可可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