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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法院:以“阅核制”为抓手 强化审判监督
来源:毛运 沈若愚 江新年 阅读量:10000 2023-09-14 11:45:10

近日,被告人胡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为本案具有重大信访隐患,被列入“四类案件”,由院长监管。经审委会讨论形成决议,由院长阅核后宣判。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灵璧法院以“阅核”制度为抓手,全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制定了《灵璧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的试行办法》《灵璧县人民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规定》,办法从阅核主体、阅核范围、阅核流程、阅核监督等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纠正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错误观念。明确院庭长监管既是权利更是责任,以“阅核”为抓手,规范管理方式,确保监管有力度。目前院庭长已完成由“要我管”到“我要管”新理念转变。

该院通过阅核制度,把诉源治理、个案监管与类案办理结合起来,将监管触角向前伸、向后移,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程序空转,着力提升服判息诉率,避免矛盾激化,以“如我在诉”的角色转换,以“有信必复”群众情感,切实解决涉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以“质量、效率、效果”三位一体的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毛运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