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大家知道吗?有一种情况有证,也属于无证驾驶!近日,马鞍山交警就在和县郑蒲港收费站查获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9月8日11时许,马鞍山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和县郑蒲港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黑色轿车被预警显示车辆未年审。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沈某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被注销了,这下可好了,有证也变“无证”了。原来,沈某拿到驾驶证后就没怎么开过车,更不知道驾驶证还有“过期”这一说法,就一直没去换证导致驾驶证被注销,但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要参加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
最后,民警对沈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沈某未按规定的时间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暂扣车辆等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如未在有效期内进行换证,驾驶证过期注销分三种情况,分别是:1、过期1年内:可以正常换证,但若开车上路被抓,将以“逾期未换证”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2、过期1年不足3年: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办理换证手续。但这段时间开车上路,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3、过期3年以上:驾驶证会被注销,驾驶员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杜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