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近年来,无为市石涧镇在全镇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积极宣传引导,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着力加强基层儿童保护能力建设。为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该镇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名和20名儿童主任,建成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真正搭建起镇村联动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共同成为守卫基层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护苗员”和“守护站”。
着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根据无为市未保办关于印发《无为市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该镇组织开展牵手人及帮扶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摸排统计工作,对符合“牵手行动”要求的儿童进行“一对一”牵手,做到应牵尽牵,并落实“两讲一送”关爱服务。截至目前,共计牵手85人。
着力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强化政府保护职能,切实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真正做到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450元生活保障标准,截至8月,该镇共为1 名孤儿、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资金11.89万元。
着力落实助学工程。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通知要求,该镇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标准共计4 人,共发放保障金2.4万元;孤儿1人,共发放保障金1万元。
着力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环境。 通过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进村(社区)、进学校,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及家长等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截至8月,我镇组织社工志愿者开展“聚爱成光,温暖未来”真情慰问活动、“安全护苗,助力成长”暨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中小学生暑假安全教育预防溺水活动等,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发放书包43个,宣传资料3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未成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让辖区群众自觉形成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王艳)